教育部校车办发布2019年第1号预警:坚决打击“黑校车”

来源:商用车新网   日期:2019-02-24  

庆祝完元宵节,全国中小学迎来了开学季!中小学生上下学路上的安全问题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对此,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也发文督促各方协调开展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近日,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校车办”)发布2019年第1号预警,提请各地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大对“黑校车”和校车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提醒学生及家长坚决抵制乘坐“黑校车”。

坚决打击“黑校车” (1)

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加强隐患排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专门方案,组织力量对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实行网格化管理,逐校详细调查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指派专人记录学生集中乘坐上下学车辆的车型及车号,并长期坚持。对民办幼儿园和无办学资质幼儿园,要定时定点重点监控,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张贴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公布接受举报单位、电话和邮箱,广泛收集“黑校车”线索信息。有关排查情况要及时汇总、分析,并通报公安交管部门核查处理。

坚决打击“黑校车” (2)

二要加强路面执法。要建立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参与、联合管控的工作机制。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要在学校周边道路加派人员,加大巡逻执法力度,抓好路面管控。要加大对学生上下学车辆未取得校车标牌、超员超速、不按审核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黑校车”实行“零容忍”,坚决予以查扣,切实织牢织密校车安全保护网,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三要加强宣传教育。要通过当地主流宣传媒体,加大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深刻剖析乘坐“黑校车”、“非专用校车”的危害性,警示广大学生及家长自觉抵制乘坐超员、无资质等违法接送学生车辆。要组织中小学和幼儿园利用微信、板报、广播、法制课、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及家长全面开展乘车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四要加大保障力度。尚未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省份要尽快出台制定实施办法或相关管理规定,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过渡期满后校车发展政策。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建设寄宿制学校、发展公共交通、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统筹解决好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五要加强问责力度。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谁接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学生家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排查工作结束后,发现仍有学生乘坐“黑校车”上下学的校长、园长和所在地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要严肃问责。对校车安全事故频发的地区,要采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坚决打击“黑校车” (3)

记者手记:

2011年甘肃庆阳校车事故发生后,校车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巨大关注,在此之后,政府层面先后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专用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等与校车相关的法规、标准,校车产品受到重视,各汽车生产企业特别是客车生产企业纷纷推出了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校车产品,校车市场开始逐渐形成规模。

但是,受制于成熟运营模式难复制、地方配套补贴政策难落地、安全责任问题难认定等方方面面的问题,校车市场并未保持持续繁荣,除部分经济发达区域外,更多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仍然未能实现专用校车的普及。

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校车销量仅为15000辆左右,与2017年相比,降幅达到10%左右,发展前景不容乐观。

“黑校车”安全隐患众多,应当引起各地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于此同时,专用校车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学生安全,希望各地校车配套政策尽快出台落地,让更多专用校车取代“黑校车”,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生及幼儿上学路上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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