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交通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决定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过渡期期间,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未安装ETC车载装置,或安装ETC车载装置但未通过互联网预约,也未在入口收费站指定车道完成通行登记的,经出口收费站查验,符合条件的,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
过渡期结束后,以上车辆需要安装ETC并完成预约后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其他情况则不再享受通行费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过渡期结束后,因系统原因导致符合规定的运输车辆无法通行,可以领取纸质通行券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