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晋城市2020年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国家、省下达我市的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大幅减少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推进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通知内容如下:
1、淘汰范围
所指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以下简称老旧柴油货车),是指 在我市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持有道路运输证,截止 2013年7月1日前生产的重型柴油货车、中型柴油货车、牵引车。
2、淘汰任务分解
全市共有国三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2723辆,其中:中型货车246辆;重型货车1857辆;牵引车620辆。各县(市、区)淘汰任务分解如下:
城区完成老旧柴油货车淘汰 1030辆,其中中型货车58辆,重型货车658辆,牵引车314辆。
泽州县完成老旧柴油货车淘汰 406辆,其中中型货车22辆,重型货车295辆,牵引车89辆。
高平市完成老旧柴油货车淘汰 250辆,其中中型货车17辆,重型货车220辆,牵引车13辆。
阳城县完成老旧柴油货车淘汰 528辆,其中中型货车 103辆,重型货车 366辆,牵引车 59辆。
陵川县完成老旧柴油货车淘汰 179 辆,其中中型货车 23辆,重型货车 58辆,牵引车 98辆。
沁水县完成老旧柴油货车淘汰 330辆,其中中型货车 23辆,重型货车 260辆,牵引车 47辆。
通知中提出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全市范围内所有道路禁止国三及以下柴油营运客、货车通行。11月5日,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公布了将被淘汰的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名单,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请车辆所有人主动联系城区交通运输局办理车辆注销手续,逾期未联系将对这些车辆道路运输证强制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