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通行费降至0元!高速计重收费率下调!

来源:转载  日期:2018-06-25

高速公路收费一直以来问题就比较多,是很多卡车司机都极为头疼的问题。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物价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费率试行方案(修订)落实工作的通知》(浙交〔2018〕93号)文件,经省政府批准,自2018年6月1日零时起,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部分货车计重费率下调,货车通行费最低可降至0元。

货车通行费

文件明确,只要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一致,大件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车货总质量超限10%以上部分全部按0. 09元/吨·公里计费,此举将大大降低车辆运输大件物品的成本。

  

以2015年丽龙高速沿线一水利发电厂运输大型变压器为例,该车辆的超限率达到128%,通行费高达10825元,如果按新的费率计费,只需交纳通行费4225元,可减少6600元,减费幅度相当明显。

另外,文件还取消了货车计重费率最低收费10元的限制,这将对行驶高速公路的小型货车带来巨大的优惠,意味着当车辆行驶距离短且载重量小时,通行费可能由原来的10元降低为5元或者0元。

  

以丽龙高速为例,预计每年将惠及车辆1.5万辆次,向社会让利近8万余元,将为普通百姓和小微企业的日常货车运输节省不菲的成本。

  

这是继2017年9月1日开始,将车货总质量在5吨至15吨(含)间的合法装载货车计重收费费率调整为“按0.09元/吨·公里计费”后,我省高速公路又一项惠利于民措施的成功落地。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之一,将有效降低社会的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

高速公路要不要收费,该如何收费,争议已非一日。很多人认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过高、公路收费站点太多,物流运输成本过大,给个人和企业带来较大压力。2017年全国社会物流总费用达到12.1万亿元,占GDP的14.6%,比2012年下降3.4个百分点,虽然实现“五连降”,但仍高于主要发达国家8%至9%的水平。对此,相关部门和各省市积极采取措施来降低物流成本。

之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此外,山西、浙江、河南、湖北等地也相继实施了差异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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