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物流业提质增效,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完善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部分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交规〔2020〕1号),对2类、4类及5类货车收费标准做了进一步下调优化。
具体如下:
2类货车由0.80元/公里调整为0.73元/公里,下调0.07元/公里;
2类货车(≤12吨)由0.64元/公里调整为0.58元/公里,下调0.06元/公里。
4类货车由1.39元/车·公里调整为1.28元/公里,下调0.11元/公里;
4类货车(≤20吨)由1.11元/公里,调整为1.02元/公里,下调0.09元/公里。
5类货车由1.50元/车·公里调整为1.47元/公里,下调0.03元/公里;
5类货车(≤25吨)由1.20元/公里调整为1.18元/公里,下调0.02元/公里。